不育妇女应有良好的心态
文章来源:华东不孕不育网 发布时间:2010-3-31 9:54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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妇女因为先天或后天因素经正规医院系统检查确诊不能生育孩子,这不能不说是生活中的一件憾事。不育妇女本人如何在严峻现实中保持应有的心理平衡,这是健康教育课题中不应被忘却的“角落”。
不育妇女总希冀着、幻想着有那么一天,自己也能像已育妇女一样,有一个健康的小宝宝,受到别人的夸奖和赞誉。这种心理不平衡所致的希冀和幻想,最易使她们的精神变得恍惚起来,多梦、失眠等症状将随之出现了。不少人还会因这种不良的精神因素引起生理改变,最常见的就是发生食少吞酸、恶心呕吐和肢体倦怠的假孕现象。假孕现象越久,对妇女的精神打击越大。因为,一旦经过诊断,医生告知她们将终身不育时,痛苦更大。某些不育妇女甚至会一病不起,甚至出现某些精神疾患。
无论是婚前已确诊不育,还是婚后因疾病导致不育的妇女,在不能生育孩子这一事实面前,总会有许许多多的感情变化。最常见的就是自责感,认为自己不中用,对丈夫和家庭失职,不能传宗接代,不能搞好婆媳关系等等。整日愁眉苦脸,精神压抑,少言寡语。她们往往会对丈夫百依百顺,哪怕他在外另有所欢也不敢与之争辩。因为,离婚这个字眼对不育妇女来说,简直是洪水猛兽。
还有一种妇女,对生儿育女特别渴求,但生活对她又不能尽如人意。不育则往往会使这种人的渴求转化为种种变态心理。她们可能寻衅吵闹,无事生非,不听劝解,不讲道理,给自己和他人的生活带不少麻烦。这种情况发生后,应及时给她们以适当的心理治疗,否则,可能发展到歇斯底里的严重精神疾患。
不能生育,本身是妇女的一件令人揪心的事。作为当事人,应有充分的、正确的认识,不断消除自己思想上的陈腐观念,排除来自外界的讥讽或无恶意的刺激,振作精神,把思想转移到事业上来,为家庭和社会做出贡献。至于整个社会,特别是经常与不育妇女相处的人,应摒弃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的封建意识,对她们给予关心、支持和引导,使她们享受到人间之爱。当然,如能为她们牵线搭桥,抱养一个孩子,让她们在天伦之乐中忘却烦恼,这是保持心理平衡和心理健康的明智之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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